一、档案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档案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和产物,内含知识性、文化性,是历史记录者,守护者,传播者与延续者。目前,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档案距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从原始社会的结绳记事开始,先后出现了甲骨档案、青铜铭文档案、简牍档案、金石档案、缣帛档案、纸质档案、胶片档案、光盘档案。
二、国际档案日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ICA) 成立60周年,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国家档案局确定从2013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各级档案部门的集中活动日,开展面向基层、贴近群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档案宣传活动。
三、档案作用
“存凭、留史、资政、育人”。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历史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机制。档案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落实惠民政策、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档案与您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例如人事档案为办理养老保险提供保障,在职工权益维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学籍档案是学习过程经历与文化程度的证明性材料。
四、档案馆主要功能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档案资源与信息中心
档案安全保管基地
档案利用服务中心
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
电子档案备份管理中心
五、全宗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著名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一个立档单位(具备独立的人事任免、财务结算、对外行文三项职能与职责的归档单位)在其全部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构成为一个全宗,是档案馆管理档案的第一层分类和管理单位。
六、归档
归档是指单位业务部门在档案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下,将工作活动中不断产生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数据等,经自主系统、规范、标准立卷、整理完成后向单位档案部门办理移交一项业务活动,是实现单位档案集中统一保存的一项规范性、常规性档案工作,分定期归档和不定期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六条把“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行为列为违法行为之一。
在我国,归档已成为党和国家规定的档案工作机制,是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条件。攀枝花学院档案归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坚持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七、档案安全保管的“十防”内容
八、馆藏内容
攀枝花学院档案馆现藏有学校及合并与并入学校的4个全宗,分别为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大学)全宗(1983-)、攀枝花教育学院(1971-1994)、攀枝花市卫生学校(1972-1998间的永久与长期档案藏于市档案馆,其他档案藏于学校)、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1979-2004)。
攀枝花学院档案馆藏有综合档案、学生人事档案、职工干部人事档案及重要资料。综合档案下设:文书类(党群、行政)、学生类、教学类、科研类、基建类、设备类、财会类、声像类、外事类、实物类档案。重要资料包括学校历次各类重大迎评资料、学生考试形成的试卷,档案管理过程编制的各类参考资料和编研资料。
九、干部人事档案利用
原则上,教职工因职称评审、资格认证、升学考试需要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到馆查阅年度考核、学历学位、职称、聘用合同材料。
学校各单位、部门利用干部人事档案需填写《攀枝花学院人事档案利用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指定的档案内容。
校外单位查阅学校干部人事档案须持所在单位查档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等证件,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到馆查阅指定的档案内容。
十、综合档案利用
本校单位和个人可凭有效证件查阅文书、教学、科研综合、外事、声像类等非涉密(限制利用)档案。
校外人员凭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证件可查阅学校的开放档案。查阅涉及会议记录、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合同协议、基建项目结算、未公开的科研技术等涉密内部档案需填写《涉密档案利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指定的档案内容。
十一、档案利用流程图
有效证件(身份证、介绍信)→证件核查--提出(登记)信息需求→审查需求信息--转换需求信息--检索调档--获取信息→归还档案--利用反馈。